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

說明:

一、為因應大學校院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職涯發展需求,配合兵役政策推動,在不影響學生專業能力培養及不變動畢業學分條件之前提下,依其就學期間申請服役之選擇,協助提供相關彈性修業措施,支持有意願之就學役男得於就學期間同時完成服役及修畢學位,能與其他未服役學生相同,接續投入職場或升學,不受影響。

二、 適用對象:94年次以後就學役男,於112學年度起進入本校學士班就讀學生申請後即可適用。 

三、 每學期開學日起兩週內完成申請簽核 。

四、 休學申請:就學期間專案服役者,須於入營前 1 個月,向本校申請開立預定休學證明文件,並繳回戶籍地兵役單位,據以辦理緩徵原因消滅及兵役徵集作業。收到徵集令後,應向教務處辦理休學程序。 

五、內政部役政署提醒:同學提出服役彈性修業申請後,仍須依其實際欲入伍服役梯次,依役政署公告時間向戶籍地公所申請服役,並非向學校提出服役彈性修業申請後即可入伍服役。例:欲於113年寒假入伍須於112年9月向公所提出申請,欲於113年暑假入伍須於113年2月向公所提出申請。

 

附件

6966集团网站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申請書

6966集团网站預定休學證明書

教育部「大學校院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實施指引」

教育部「大學校院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措施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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