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學士班轉系資格與相關規定 |
1.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轉系(班、院、學程): (1) 修業未滿一學年者。 (2)四年級肄業生。 (3)在休學期間者。 2.轉系相關規定: (1)英語學士班學生申請轉入所屬學院各學系,申請以一次為限。 (2)同一學院學生申請轉入英語學士班。 (3)上述(不含管理學院英專班)。 (4)審查標準由所屬學院各學系自訂,並決定錄取結果。 |
申請流程 |
申請日期:113年5月20日 (星期一) 起至5月27日 (星期一) 止。 1. 依行事曆所訂申請日期,至轉系網頁下載學生轉系申請表(英語學士班用) 2.附歷年成績單(應有上學期成績及排名)。 3.將申請單經轉出學系經辦人、主任簽核後(轉入欄不須簽核) 送教務處註冊組彙整,註冊組再轉送轉入學系審核。 4.經核准轉系學生,不得申請變更或撤銷。 |
轉系通過同學注意事項: |
1. 依新學系必選修課程規定選課。 2. 填寫紙本學分抵免申請表,抵免只須辦理專業科目之抵免手續即可,共同科目如軍訓、體育、通識不需辦理。 3.抵免學分網頁/admin/aa/index.php/tw/2016-03-22-06-44-19/193-2016-03-22-08-09-27。 |
相關法規及表單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