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課程選課程序及注意事項

112學年度暑期課程選課程序及注意事項

| 暑修流程繳費時間/地點 | 繳費標準 | 電腦選課時間 |
| 校際選課 | 注意事項 | 6966集团网站暑期開班授課辦法 |

  一、暑修流程:

 決定暑期修課科目(預約繳費學分)繳交學分費上網選課課程結束(二週後)上網查詢成績

*注意:未完成繳費之學生無法進行電腦選課,請利用ATM轉帳

                   本校學生暑修轉帳步驟及英文檢定相關說明 (請連結)

ATM轉帳:上網【元智首頁/個人Portal/教學務/選課系統/暑修(加選學分、繳費單)】,依畫面顯示之暑修繳費單上所列之繳費帳號,於規定繳費期限前透過各銀行ATM(貼有自動跨行轉帳標誌者)將應繳金額轉入,ATM轉帳後約一小時多即可選課。輸入所需學分數,即可出現金額,利用個人專屬14碼轉帳帳號繳費(每個學生都不同的14碼轉帳帳號)

(一)決定暑期修課科目:依教務處公告之「暑期開課課程表」,並自行計算修課學分數。

(二)繳交學分費:於規定期限內使用以下方式繳費。

  1. 暑修班:依繳費當年度公告之暑修學分費標準繳納。先修班:不需繳費。
  2. 預約繳費學分及ATM轉帳:
    於期限內上網【元智首頁/個人Portal/教學務/選課系統/暑修(加選學分、繳費單)】,預約完成後依畫面顯示之暑修繳費單上所列之繳費帳號,經由ATM轉帳。(詳細步驟請見第二點繳費時間/地點說明)

 (三)電腦選課:學分費繳交完成,請上網點選(元智首頁/選課系統)進行選課。

(四)課程結束二週後,可上網查詢成績(元智首頁/個人portal/學習檔案/成績 做查詢)。

(五)暑期第一期上課時間7月2日至8月12日,第二期8月2日至9月6日。

(六)各期「公告開課日」時間:第一期公告時間6月26日。第二期公告時間7月20日,公告後退選不退費。

開課標準:暑修班各科目以選修人數滿十五人始得開課為原則,因情形特殊而必須開班時,其經費不足部份,應由修課學生負擔,並填寫「暑期開班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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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繳費時間:

 (一)第一期繳費時間:

                 ATM轉帳:113年6月3日(星期一 )上午9:00~6月11日(星期二)下午15:30。

           第二期繳費時間:

                ATM轉帳:113年7月15日(星期一 )上午9:00~7月18日(星期四)下午15:30。

(二)程序:

ATM轉帳:上網【元智首頁/個人Portal/教學務/選課系統/暑修(加選學分、繳費單)】,依畫面顯示之暑修繳費單上所列之繳費帳號,於規定繳費期限前透過各銀行ATM(貼有自動跨行轉帳標誌者)將應繳金額轉入。

(三)注意事項:

  1. 轉帳金額須與應繳費金額相符,否則ATM會自動取消交易,請轉帳後務必核對單據,確認轉帳成功(請保留單據,以便日後查驗)。轉帳不限定使用遠銀金融卡,各家銀行金融卡皆可。
  2. 可於轉帳繳費後次一銀行營業日上網查詢【元智首頁/個人Portal/教學務/選課系統/暑修(加選學分、繳費單)】是否已繳費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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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繳費標準:(依會計室公告標準)

 (一) 暑修班課程:依繳費當年度會計室公告之暑修學分費標準繳納。

  1. 大學部:工程學院、資訊學院、電通學院每學分1,510元;管理學院每學分1,400元;人文社會學院每學分1,390元。
  2. 研究所:工程學院、資訊學院、電通學院每學分1,610元;管理學院每學分1,510元;人文社會學院每學分1,500元。

學分費依教師實際授課時數列計,暑修科目如有實習或上機者,需加繳相關費用。 

(二)先修班課程:延修生學分費收費標準依113學年公告之標準收費。學分費併入下一學期收費(1131學期)。

(三) 學生跨系選修課程之收費標準依開課班級之收費標準收取(依教育部台(九○)高(四)第九○○三七一一四號函辦理)。即若管理學院學生選修工程學院課程,應以工程學院學分費為繳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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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電腦選課時間及退選退費標準:

 (一)加選時間:

【暑期先修課】一律採電腦選課,配合本校1131學期選課時間表第一、二階段選課時程進行選課,新生或無法進行電腦選課同學請洽開課系所登記。暑期先修課不開放校際選課)
【暑修課】電腦選課時間:

  1. 第一期:113年6月3日(星期一)上午9:00~6月11日(星期)下午15:00。
  2. 第二期:113年7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7月18日(星期)下午15:00。

 (二)退選時間及退費標準:

  1. 各課程上課後,在上課時數未達九小時內仍可電腦退選,逾期則不得退選。
  2. 公告開課日前退選可申請退費,公告開課日後退選,一律不得申請退費(*請同學選課時慎重考慮)
  3. 財管組:學生務必登錄自己的銀行帳號俾利退選時退費(不再發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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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校際選課:

 (一)外校生(他校學生選讀本校開設之課程):須先經其肄業學校之書面同意,並於本校公告之「電腦選課時間」內辦理,逾期不予受理。他校學生辦理選課完成後,除因開課人數不足停開課程外,不得辦理退選或退費。

流程:先經其肄業學校之書面同意(校際選課單)→本校開課學系審核簽章→總務處/財管組繳學分費蓋章→教務處/註冊組建立學籍資料→教務處/課務組協助選課蓋章。

(二)本校生(至外校選修課程

  1. 可前往任何大學或獨立學院開設之暑期課程進行暑修(須先詢問系上承不承認該課程學分)。
  2. 請自行詢問他校暑修開課課程及繳費期限。
  3. 登入元智首頁/個人Portal/學習檔案/校際選課 申請校際選課。
  4. 開課單位或系主任審核結束後,系統自動發信至學生信箱,由學生持該單逕向他校辦理選課手續,完成外校程序。
  5. 至他校辦理繳費登記等程序,完成後將第二聯校際選課單8月8日前繳回本校教務處/課務組。逾期者選課程序未完成視為選課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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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注意事項:

 (一)本校在學學生可參加暑期課程(休學期間者除外)。選課優先順序:應屆畢業生、不及格、轉學、輔系雙主修、停修者。其他(經學系核准者如轉系生),額滿為止。

(二)學生參加本校或他校暑期課程者,選課最多不得超過十八學分。

(三)暑修班各科目以繳費選課人數滿十五人始得開課為原則。課程人數不足而不開課時,由校方統一辦理退費(約於九月)。學生若因情形特殊而欲申請暑期課程開班時,可填寫「暑期課程開班申請表」申請,申請者請於7/18(星期四)PM4:00前將表格送交至教務處課務組辦理,同時系所也需同意協助開課,並已完成課程規劃及授課教師之確認。選課人數不足十五人時,一律停開

(四)暑修第一期之科目為開設於本學年上學期之課程,第二期之科目為開設於本學年下學期之課程。開設於第二期之課程,學生如已確定要選課,可於第一期繳費及電腦選課日期先行選課(6/3-6/11);如成績尚未知曉,請於第二期(7/15-7/18)時程再行繳費及電腦選課。第二期選課期間,不開放開設於第一期之課程加選(第一期課程已開始上課)。

(五)如有擋修課程請自行注意並不得先修,學生不得修讀上課時間相互衝突之科目,如經發覺,必須退選其中一科,或該科等成績均以零分計。暑期選課應比照正常學期相關規定辦理,日後如發現不合規定者,教務處得強制退選,學生並不得申請退費。

(六)暑期選課成績計算規定如下:

  1. 成績及格或不及格,均應登記於歷年成績表內。
  2. 暑修班:暑期所修學分不與學期所修學分合併累計;修課成績亦不與學期成績平均合併核計。惟暑期所修學分數及成績應併入畢業成績計算。
  3. 先修班:暑期所修學分與下一學期所修學分合併累計;修課成績將併入下一學期之學期成績平均合併核計。
  4. 成績不及格者,不得補考。

◎本注意事項依據「6966集团网站暑期開班授課辦法」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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