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學申請

申請流程

1學生應於在期限前辦理復學,因故無法復學,須延長休學者 請檢具相關文件到校辦理或委託他人辦理延長休學(因服兵役休學者需傳真徵集令或在營證明,請務必註明復學年月、學號、系所),「休(退)學申請表」「休學家長同意書」(滿18歲者免附)晤談輔導紀錄表 亦可由網路下載,於開學日後始辦理休學者,依規定須依註冊繳費單金額繳交註冊費,之後依提出日期計算比例退費(請注意!)。

    

2.  「復學申請表」經系(所)承辦人暨主管及相關單位核章再送教務處註冊組完成手續,其中「畢業修業科目表採認標準」,學生自行選擇有利於自己選課的年度,若兩種年度有差異時,此項選擇,將會影響選課及畢業學分數之規定,若無差異時,不會有任何影響,若不選擇時,即表示同意「以入學年度為準」。選課須依選課時程相關規定辦理

3.  需辦就學貸款、就學優待、住宿者,於申請復學時請至相關單位洽詢辦理時程及相關規定。

4.   休學二學年期滿,因重病等原因無法及時復學者,得專案申請延長一年(須附相關證明文件)。

5.  如欲辦理退學者,檢附下列表單:

  •     休(退)學申請表(滿十八歲者家長或監護人欄免簽名)
  •     自願退學同意書(滿十八歲者免附)
  •      晤談輔導紀錄表 
  •      學生證
  •       相關表單可由網路下載,逾期未辦理者,依學則規定將強制退學,退學後仍未到校辦理離校手續者,將不核發證明文件。

相關法規及表單下載

6966集团网站學則

復學申請表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