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保護智慧財產權
請老師積極輔導、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未經授權,勿擅自掃描、影印、下載或上傳書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
一、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13年8月22日智著字第11360013640號函辦理。
二、請多加善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校園著作 權」專區 ENGLISH
教學相關之著作權Q&A、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著作權基本觀念」課程……等資源,並請運用多元管道(例如:校內專屬智慧財產權網站專區、校內電子信箱、各類會議……)向學生宣導,並請向學生宣導勿至侵權網站下載圖書檔案,或至第三方電商平臺銷售及購買盜版圖書商品,以持續提升學生對著作權之正確認知。
推動保護智財權小組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