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由單位秘書8/22中午前回覆)依教育部來文,各單位若規劃室內外集會、校外教學(含畢業旅行)、戶外教育等活動,須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防疫相關措施辦理。(至111年9月30日)

依教育部來文,說明如下:

一、依教育部111年5月3日臺教高通字第1112202015號來函,修正「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請學校持續依據指揮中心發布最新防疫等級及相關措施辦理。

二、依教育部111年5月16日臺教高通字第1112202235號來函,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確診個案數逐日增加,請學校預作相關防疫準備及應變措施。

三、本校期程以111年9月30日規劃,各單位如有相關活動須規劃辦理,請於111年8月22日中午前由單位秘書依格式填報《附件,本校9月底前各單位規劃辦理室內外集會、校外教學(含畢業旅行)、戶外教育等活動說明表》(系所《含畢業旅行》請由院秘書為提報窗口)後,回覆予立芳,並遵守防疫相關措施及指引,確實執行。

四、請持續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網址)最新防疫規定,落實教職員工生防疫教育宣導。

附件:本校9月底前各單位規劃辦理室內外集會等活動說明表

秘書室 敬啟 (聯絡人:鄒立芳 分機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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