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事務

*實驗室:

*規範-工作守則、空間配置、逃生路線、緊急連絡電話表、其他實驗室安全衛生相關法規

*表單-一般實驗室自動檢查紀錄表特殊實驗室自動檢查紀錄表

*化學品管理:

*規範: 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GHS)安全資料表(SDS)、毒化物管理先驅化學品管理優先管理化學品

*表單:安全資料表危害性化學品清單毒化物運作紀錄表先驅化學品運作紀錄表

*緊急應變物質安全資料(SDS):六氟靈敵氟靈

*危險機械設備管理:

*規範:自動檢查計畫操作標準作業程序

*表單:各種機械設備自動檢查紀錄表

*廢棄物管理

*本校廢棄物分類表

*實驗室稽查

為落實本校實驗室的查核管理,本中心自103學年度開始進行全校實驗室普查,依實驗室特性進行分級管理。本次修訂中,針對使用大電力、單純使用個人電腦、未使用化學品之實驗室或作業場所及學生研究室等,將解除列管。此部份未來定期以用電安全檢查方式,進行查核督導。新制列管實驗室分類原則和檢查頻率如下:

      *環安衛中心:第一級:列管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危險機械與設備運作場所 (檢查頻率:每半年檢查一次)

                             第二級:一般化學實驗室 (檢查頻率:每一年檢查一次)

      *學校內部稽核:每學年一次(分上下學期稽核)。

      *主管機關稽查:不定期到校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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