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中放棄住宿

請謹慎評估「團體生活自我適應能力」以及「健康狀態是否適宜住校」再決定是否提出申請。
校內宿舍寢室設計皆為4人一間,有睡眠障礙、身心暨有疾病易受團體生活影響者,建議避免申請校內宿舍,以保障您的身心健康。

 

現住宿生如符合住宿資格,而當學期途中或次學期因故不續住,須辦理放棄床位申請。

一、申請對象:
(一) 本國大學部學生
(二) 本國研究所學生
(三) 境外學位生(含研究生)
(四) 修業期滿者如交換生、3+1交換生、雙聯生等免申請,系統將自動檢核。

二、辦理期程:上學期/12月;下學期/6月

三、辦理流程:填寫相關表單 ➤ 家長或輔導單位簽名 ➤ 送宿服組辦公室(男一舍1樓C區) ➤ 退房手續

四、注意事項:
  1. 學生申請住宿,以住滿兩學期並應繳交兩學期住宿費為原則(無正式學籍學生除外),住宿費與學雜費一併繳交,分上、下學期各繳納一次。
  2. 住宿期限未滿欲中途退宿者需提出申請,未被核准中途退宿者,一律不退還住宿保證金及當學期住宿費或應繳交次學期住宿費。但因特殊原因如畢業、休學、退學、轉學、實習、出國交換及不可抗力之原因經核可者,不在此限。
  3. 因特殊原因放棄床位者,研究生依住宿月份退費,大學部比照教育部所頒退費標準辦理。
  4. 學年間中途退宿者(含特殊原因退宿-註1、違規退宿),應自核定之日起兩週內搬離宿舍,如未按規定辦理,除須按日補繳住宿費直到遷出為止外,並視情節輕重,按校規處置。
  5. 遷出原住寢室或原床位應打掃乾淨,將所使用之公物保持完整,個人物品務必完全清離,床位完全淨空,若影響他人入住或已達通知截止日,則遺留物品視同廢棄物清除。
  6. 境外生未提出不續住申請者,將自動視為次學年續住,住宿費將併入兩學期註冊單中,如欲不續住請及早辦理,以免衍生相關費用。
  7. 學期結束所有住宿生必須於住宿截止日-註2 前搬離宿舍,已達住宿年限-註3 者將無法續住,欲申請續住者請於公告候補申請期間提出申請。

五、相關表單下載:
  6966集团网站住宿生特殊原因放棄床位切結書 
  6966集团网站住宿學生退宿退費申請書





【註1】特殊原因退宿:例如畢業、休學、退學、轉學、實習、出國交換及不可抗力之原因經核可者,依規定按比例退費。

【註2】每學期住宿截止日:
   大學部 ➤ 期末考週後二天內
   研究所 ➤ 上學期/1月31日,下學期/7月31日

【註3】住宿年限:
   大學部 ➤ 八個學期
   碩士生 ➤ 四個學期
   博士生 ➤ 八個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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