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住宿補助金

主  旨:113-1學期低收入戶住宿補助金申請事宜。

對  象:凡住學校宿舍且持有縣市政府開具有效期限內「低收入戶證明」之學生
     均得提出申請。

申請方式:

一、本補助金每學期辦理1次,自開學之日起1個月內109日止)學務處生活輔
        
導組(活動中心2樓)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請人應繳交申請書(詳如附件)、低收入戶證明影本一份。

低收入戶住宿補助金要點

低收入戶宿舍補助申請書(1.3版)word     收入戶宿舍補助申請書(1.3版)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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