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113-1學期低收入戶住宿補助金申請事宜。
對 象:凡住學校宿舍且持有縣市政府開具有效期限內「低收入戶證明」之學生,
均得提出申請。
申請方式:
一、本補助金每學期辦理1次,自開學之日起1個月內(10月9日止)向學務處生活輔
導組(活動中心2樓)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請人應繳交申請書(詳如附件)、低收入戶證明影本一份。
主 旨:113-1學期低收入戶住宿補助金申請事宜。
對 象:凡住學校宿舍且持有縣市政府開具有效期限內「低收入戶證明」之學生,
均得提出申請。
申請方式:
一、本補助金每學期辦理1次,自開學之日起1個月內(10月9日止)向學務處生活輔
導組(活動中心2樓)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請人應繳交申請書(詳如附件)、低收入戶證明影本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