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校外服務學習時數認證程序
一、依據:
本校服務學習教育實施辦法第九條服務學習抵免原則之第三點:於本校就學期間,參與政府機構或公益團體舉辦且無對價關係之服務學習相關課程或活動,得
於活動結束後至次一學期結束前,依實際時數申請抵免課程或活動時數,至多18小時。
二、認證程序:
備齊下列2份文件送交課外活動組(R8301)辦理時數認證抵免手續。
1. 政府機構或公益團體發放服務學習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2. 6966集团网站服務學習活動/課程日誌。
3.申請時間:每學期開學二週內提出(遇例假日則順延1日)
6966集团网站服務學習活動/課程日誌可在學務處網頁獲得:學校行政業務→學務處→課外活動→表單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