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專案

壹、教育部大專校院社團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專案活動(社區結盟)

一、活動起源/活動對象

教育部自八十六年起鼓勵大專校院社團進入中小學,發揮大專校院社團服務社會之精神,並協助中小學社團之發展。本專案活動之特色在於各大專院校社團與鄰近中小學訂定為期一年之合作計畫(每年一月至十二月底),每學期至該校規劃辦理四次以上活動,透過定時定點的服務,建立長期合作關係,一方面配合中小學聯課活動與社團的實際需要,提倡青少年正當休閒娛樂,一方面也鼓勵大專學生服務社會,從中學習自我成長。

社區結盟專案活動除鼓勵學生進入中小學服務之外,亦提供學生多元的學習環境。亦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各類社團,以培養群育並推展服務精神,而透過本項活動,更希望能引起社會人士關注,肯定現今大學生對社會的貢獻,並展現大學生熱情奉獻及青春活力的一面。

二、服務方式(課程內容):

社區結盟專案活動期能透過學生所參加社團的活動及學生本身具備的核心專長來展現成效。服務方式應多元且富創意,可以戲劇表演、短劇、歌唱、笑話比賽、週會早操、專題演講、語文教學、書法、美工美勞教學、攝影教學、電腦教學或其他等富創意之活動呈現。

三、服務專案補助:

每一服務企劃案最高可獲補助新台幣2 萬元。活動所需經費中,設備採購、鐘點費、服裝、油資、個人用品、短程車資(計程車與火車票)等無法補助;其他補助項目標準暨支用範圍:餐費、宿費、交通費(僅限遊覽車)、場地費、誤餐費、文具費、影印費、教材費等雜項支出。

四、服務專案申請時間:

約每年11月開始,以教育部來函公文時程內容為主。有興趣之社團,請密切注意課外組最新公告,公告同時亦會寄發e-mail至全校社團負責人學校信箱,有興趣參加之社團依公告內容提出申請。

 

 

貳、學校與社區的結合 (教育部教育優先區寒暑假營隊專案活動)

一、服務起源/服務對象

教育部為鼓勵大專校院學生社團及民間團體青年志工,利用寒暑假期間,至教育部所提供之教育優先區之中小學免費辦理營隊活動,而又以活動參加對象以中輟生、原住民、單親家庭及外籍配偶子女為優,以開啟消弭學習落差之新方向並將服務學習之內涵與精神融入於營隊活動中,以培養樂觀進取、積極奉獻及關愛社會的服務人生觀。請於規劃營隊活動內容時,先與擬前往服務之學校溝通聯繫,評估活動需求及特殊需要,並將服務學習內涵與精神融入於營隊活動中。

二、服務方式(課程內容):

期能結合自己所參加社團的活動及本身具備的核心專長來實施。營隊活動內容應多元且富創意,舉凡休閒運動、性別平等、人權教育、生命教育、社區服務、文史調查及導覽、環境保護、生態保育、衛生保健、英語教學、資訊輔導、煙害防治、反毒宣導、課業輔導、美感教育、多元文化及其他對中小學生有意義之服務學習體驗活動等,均得為營隊活動之項目。

三、服務專案補助:

營隊活動時間以中小學寒暑假期間規劃三天(含三天)以上活動為原則。服務本島每一營隊最高補助新台幣2 萬元,服務離島地區(金門縣、連江縣、澎湖縣、台東縣綠島鄉及蘭嶼鄉)每隊最高補助新台幣4 萬元(資源不足地區及具特殊性計畫者不在此限)。受補助的社團如於鄰近地區連續辦理兩梯次以上(含兩梯次)之營隊活動,第二梯次後之營隊活動最高補助新台幣1 萬元,離島地區(金門縣、連江縣、澎湖縣)服務每隊最高補助新台幣2萬元。補助經費係參與營隊活動之同學與中小學童之平安保險、餐費,及行前訓練、教材教具、交通費、雜支等。活動所需經費中,設備採購、服裝、油資、個人用品、短程車資(計程車與火車票)等無法補助其他補助項目標準暨支用範圍:餐費、宿費、交通費(僅限遊覽車)、場地費、誤餐費、講師鐘點費、文具費、影印費、教材費等雜項支出。

四、服務專案申請時間:

每年有兩次申請機會;寒假營隊約在每年11月開始,暑假營隊約在每年4月開始,以教育部來函公文時程內容為主。有興趣之社團,請密切注意課外組最新公告,公告同時亦會寄發e-mail至全校社團負責人學校信箱,有興趣參加之社團依公告內容提出申請。

 寒暑營照片網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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